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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发布时间:2023-04-25 17:05:42   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11,847,746.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8,931,897.8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38,707,853.2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着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目前自身的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33,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9.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2,940,419.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合计转增 34,966,89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4,900,698股;本年度不送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综合考虑公司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且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

2.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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